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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烽燧残刃照白袍(第1页)

火牛阵冲垮月氏营垒的轰鸣犹在耳畔,残部的反扑已如寒鸦压境,扑向黑水关侧翼。

皇帝软剑削断敌将弯刀时,眼角余光瞥见西南烽燧上一点刺目的白——那人凭剑而立,血染白袍如枫,脚下横七竖八倒着休屠王部的精锐,狼头盔在烽火下泛着冷光。

“李白?

”皇帝握剑的手猛地一滞。

翰林院的银台笔吏,怎会持剑立于这血肉磨坊?

三日前快马传讯,此人正于长安校勘《武德实录》,此刻却如惊鸿落于烽燧,腰间酒葫芦还在滴血。

三日前黑水河伏击中,李白弃马潜入胡杨林时,箭镞已擦着他肩胛骨飞过。

他解下丝绦勒紧伤口,望着远处被围的杏黄衣角,忽然笑了——当年在长安酒肆,先帝曾笑他“书生仗剑似舞文”,此刻倒要让这柄题过《清平调》的银簪,尝尝胡虏血的咸涩。

“陛下速退!

”酒葫芦划破夜空砸向敌群,烈酒遇火腾起丈高烈焰。

李白屈指一弹,袖中银簪破空而去,恰入敌将目眦——那是他为贵妃描眉的笔,此刻成了穿喉的锥。

他晃了晃酒葫芦,残酒顺着嘴角混着血沫流下:“某十五好剑术,遍干诸侯时,也曾学过几招燕赵死斗!

”锦绣提匕首跃至他身侧,见狼牙箭羽穿透他左臂,箭杆在烽火里微微震颤。

“先生何苦涉险!

”她撕金疮药的手止不住发颤。

李白却撕下袍角缠伤,剑尖挑起胡旗甩进火里:“那年先帝赐酒金銮殿,说‘太白笔下有山河’,今日山河泣血,某自当以血润笔!

”他忽然压低声音,朝皇帝眨眨眼,“何况若让锦和公主知道陛下挂了彩,怕是要把翰林院的梧桐树种到北境来。

”皇帝心头一热,软剑舞成银墙将两人护在中央。

忽听破风之声自后心袭来,李白几乎是旋身扑来,用未受伤的右臂生生挡在皇帝背后。

箭头穿透他肩胛的闷响,混着锦绣的惊呼刺入耳膜。

血花溅在皇帝颈间,温热得烫人。

“李白!

”皇帝扶住他下滑的身体,见那支狼牙箭竟穿透了整副肩胛。

诗人咳着血笑,指节却仍紧扣剑柄:“陛下...可还记得‘银鞍照白马,飒沓如流星’?

今日...总算...飒沓了一回...”他的目光忽然亮起来,望向关外渐白的天际,“替我...看好玉门关的月亮...待某伤愈...要在烽燧上...写一首...比《从军行》更烈的诗...”风卷起李白的白发,与染血的袍角共舞。

皇帝握紧他垂落的手,那掌心尚有余温,却在渐渐失力。

远处月氏营垒在火牛阵与晨光中崩塌,而这柄曾写尽长安花月的诗剑,此刻正以血肉为墨,在西北的天地间,刻下最孤绝的一行平仄。

锦绣将匕首插入焦土,忽然想起先帝说过,文人风骨不在案头尺牍,而在山河倾颓时,敢以笔为刃、以血为墨的瞬间。

她抬头看皇帝,见他鬓角的银白在烽火下微微发亮,忽然明白:这风沙里并肩的三人,帝王持剑守江山,女子匕首护苍生,而诗人用生命作笺,让那句“十步杀一人”,终在血色烽燧下,成了千古未绝的绝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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